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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代理
发表时间:2006-11-19 0:50:07  浏览次数:
     
天目侦探:所谓诉讼代理, 即请人帮你"打官司"。一方面你的法律知识可能有限,一方 面你可能公务繁忙, 抽不出时间参加庭审。所以法律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以解决类 似的问题。 什么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? 律师、 当事人的近亲属、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、经人民法院 许可的其他公民,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。 委托代理人需要办是什么手续?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。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。 哪些事项需要特别授权?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、 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, 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。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, 提出回避申请,收集、提供证据,进行辩论,请求调 解,提起上诉,申请执行,提出再审申请等。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, 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。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,有权提 起反诉。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,遵守诉讼秩序,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、 裁定书和调解书
诉讼保全
天目侦探:什么是诉讼保全?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 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, 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;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。 诉讼保全的申请 一般要由案件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, (一般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提出,诉前保全见后文)。 诉讼保全的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;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,驳回申请。 保全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,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。
诉前保全与限期起诉 什么是诉前保全? 诉前保全, 顾名思义,即是在起诉前申请诉讼保全。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 如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, 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。对申请诉前保全有两个应注意的问题:
    1、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,不提供担保的,驳回申请。
     2、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。
诉讼费用的负担如何确定
天目侦探: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。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。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,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,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。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,由该当事人负担。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,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。
   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,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,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。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,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,双方都提出上诉的,由双方分担。

    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,诉讼费用的负担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,经调解达成协议的,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。

   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
    撤诉的案件,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,减半收取;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。驳回起诉的案件,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。

   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,由被申请人负担。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,申请留置货物、燃料的申请费,由败诉方负担。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。

    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,由该当事人负担。

    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,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;案件审结时,由败诉方负担。

    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,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。是否缓、减、免,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。

    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:(1)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;(2)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、再审的案件。

   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。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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